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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0-12-03?????編輯:交通信號燈?????瀏覽:0
交通信號是指在道路上向車輛和行人發(fā)出通行或停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燈色信息,主要分為指揮燈信號、車道燈信號和人行橫道燈信號。交通信號燈則是指由紅色、黃色、綠色的燈色按順序排列組合而成的顯示交通信號的裝置。世界各國對交通信號燈各種燈色的含義都有明確規(guī)定,其規(guī)定基本相同。我國對交通信號燈的具體規(guī)定簡述如下:
對于指揮燈信號:
1、綠燈亮時,準許車輛、行人通行,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;
2、黃燈亮時,不準車輛、行人通行,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,可以繼續(xù)通行;
3、紅燈亮時,不準車輛、行人通行;
4、綠色箭頭燈亮時,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;
5、黃燈閃爍時,車輛、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。
對于車道指示燈信號:
1、綠色箭頭燈亮時,本車道準許車輛通行;
2、紅色叉形燈亮時,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。
對于人行橫道燈信號:
1、綠燈亮時,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;
2、綠燈閃爍時,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,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,可以繼續(xù)通行;
3、紅燈亮時,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。